回憶於我,完全是蹩腳的偵探遇上了狡猾的罪犯。身上扛着的歷史,令我不會忘記在這個房間内看到的每一樣東西都曾經是嶄新的。有很多子彈曾打擊中我的靈魂,在受傷的地方生出思念。一頭進入川流不息的人潮中毫不留戀一去不回頭,任何一頁都是雜花生樹,群英亂飛。
但好在我愛寫,對於記錄生活和世界,我有一種强迫症式的癖好。在一定程度上,文字不是我記錄生活的方式,而是我體驗生活的方式,因為是書寫的過程拉近了我和被書寫對象的距離,使最微小的事物都呈現出五官和表情。
每當風起了,雨落了,酒醉了,夜深了,人散了,就想到一切都是順嘴一說、順耳一聽的事。大抵浮生若夢,姑且此處銷魂的,我沒有力氣去經歷。就只一瞬間想到這些亂跳的字,記錄下來而已,推開盛名,關掉燈光,坐下來,默默的,細嚼慢咽這沒有任何內涵的無病呻吟。